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绵阳隆辉实业有限公司、绵阳天智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发布标的: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绵阳隆辉实业有限公司、绵阳天智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挂牌时间:2018年6月28日
截止日期:2018年6月29日中午12:00
受转让方委托,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发布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持有的哈尔滨银行绵阳隆辉实业有限公司、绵阳天智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信息要素
1.企业名称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债权金额 | 债权总额3832.5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000.0万元,利息、罚息和复利合计832.53万元(截止2018年4月30日) |
3.信息发布时间 | 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9日 |
4.联系人 | 张熠一 |
5.联系方式 | 18108222025 |
6.债权基本情况 | 本次拟转让债权为绵阳隆辉实业有限公司、绵阳天智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该债权包由2笔贷款构成:(1)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绵阳隆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隆辉”)。当时的借款总额为1800万,期限为1年。由黄小轩、顾勤、李静、王景天、施祖水、马红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王景天、施祖水提供其名下共2255.7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时评估价值5066.3万元。(2)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绵阳天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天智”)。当时的借款总额为1200万,期限为1年。由王景天、施祖水、马红英、邓智中、黄小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王景天、施祖水提供其名下共2255.7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顺位抵押,贷款时评估价值5066.3万元。 |
7.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债权人就上述两笔债权均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尚在执行过程中。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1)主体资格类资料:身份证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
三、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 | 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12:00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A.协议转让 □ B.其他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A.拍卖 √ B.招投标 □ C.其他
|
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信息发布终结。注:终结后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挂牌。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服务期限届满。 □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