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发布标的: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挂牌时间:2018628

截止日期:2018629日中午12:00

受转让方委托,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发布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信息要素

1.企业名称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债权金额

债权总额2202.0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77.16万元,利息、罚息和复利合计524.87万元(截止2018430日)

3.信息发布时间

2018628日至2018629

4.联系人

张熠一

5.联系方式

18108222025

6.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债权为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该债权包由3笔贷款构成:1)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四川斯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庄贸易”)。斯庄贸易借款本金为744万,借款日期为20141024日,期限为1年,到期日20151023日。截止2018430日,本金余额700万。由蔡牛建、邓学东、李建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邓学东提供其名下位于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三段远达街5621-2单元11451.38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时的评估价值为1076.54万元。

2)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斯庄贸易。斯庄贸易借款本金为211万,借款日期为20141024日,期限为1年,到期日20151023日。截止2018430日,本金余额200万。由蔡牛建、邓学东、李建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邓学东提供其名下位于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三段远达街5641-2单元11350.71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时的评估价值为304.77万元。

3)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斯庄贸易。斯庄贸易借款本金为845万,借款日期为20141024日,期限为1年,到期日20151023日。截止2018430日,本金余额777.16万。贷款由蔡牛建、邓学东、李建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邓学东提供其名下位于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三段远达街5611-2单元21856.19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时的评估价值为1223.5万元。

7.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债权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均已就上述三笔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2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身份证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三、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

2018628-201862912:00

信息发布期满后,

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A.协议转让  □ B.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

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A.拍卖 B.招投标   □ C.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信息发布终结。注:终结后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挂牌。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服务期限届满。

□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