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发布标的:哈尔滨银行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             

挂牌时间:2018年7月19日

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

受转让方委托,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发布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持有的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公告,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信息要素

(一)企业名称: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不良债权金额:债权总额1408.2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00万元,利息、罚息和复利合计408.23万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

(三)信息发布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0日

(四)联系人:高磊

(五)联系方式:13608076196

(六)其他: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债权为开明商贸债权,该债权包由1笔贷款构成,原贷款人为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人为四川开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明商贸”)。开明商贸借款金额为1000万,借款日期为2014年2月13日,期限为1年。由杜召明、余会君、刘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杜召明提供其名下共3301.05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时的评估价值为1944.65万元。债权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均已就上述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止本次执行。

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达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至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指定账户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身份证

(2)其他类:受让申请书

三、保证金设定:

(一)交纳金额:  700  万元。

(二)交纳截止时间:挂牌公示截止当日17:00前

(三)交纳方式:□A.现金 ■B.电汇 ■ C.转账  □D.其他

(四)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户:830101262030510003

(五)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四、公开交易方式

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按照以下公开交易方式自行组织交易:

(一)信息发布期: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A.协议转让  □ B.其他

(三)信息发布期满后,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A.拍卖 √ B.招投标 □ C.其他

(四)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信息发布终结。注:终结后可根据需要选择重新挂牌。

□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服务期限届满。

□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